贵州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,同时也是长江、珠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。
遵义赤水河以生态补偿机制护河流健康 胡志刚 摄
大江大河跨区域的流域综合治理,难在“协同”二字。
作为全国首个开展水质和水量双向补偿的省份,贵州在省内八大流域开展上下游生态补偿新实践。
2023年12月以来,贵州正式启动《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》(以下称《补偿办法》),与以往仅考核水质生态补偿不同,《补偿办法》新增了水量考核达标要求,覆盖全省八大流域和9个市(州),确定水质监测断面25个、水量监测断面30个。
如何实现双向多元补偿模式?贵州要的是“双赢”。
具体来看,上游作为保护者,获得补偿是“赢家”;下游作为补偿者,获得优质丰沛的水资源,同样也是“赢家”。
判断水质补偿时,若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优于水质目标1次,则下游向上游补偿100万元;每劣于水质目标1次,则由上游补偿下游100万元。每个断面水质补偿年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
判断水量补偿时,若断面月总(水)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高于水量目标1次,则下游向上游补偿50万元;每低于水量目标1次,则由上游补偿下游50万元。每个断面水量补偿年最高补偿金额原则上为300万元。
“新办法执行的双向补偿模式,将充分平衡水资源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利益关系,为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。”贵州省水利厅总规划师、水资源管理处处长杨晓春说。
“以前对水量没有要求,许多水电站为追求利益最大化,会大量蓄水发电,从而导致生态流量下放不足,河流出现减水、脱水的情况。但今年以来,黔南州生态预警次数较往年下降近六成,基本没有出现生态流量不足的情况。”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水资源科副科长陈露说,让保护者获益,才能提高生态保护的积极性,以前地方政府对水资源保护的投资很难看到回报,但现在只要上游提供给下游的水质好、水量达标,就能获得补偿。
“这几年,赤水河一年比一年好。”看着家门口缓缓流淌的河水,赤水市葫市镇金沙村村民宋金权感叹道。自《补偿办法》实施以来,2024年1—9月的9次监测中,水量达标率超90%的断面17个,水量总补偿资金达4250万元。
赤水河的蝶变不只发生在贵州段,面对赤水河曾经“分河而治”的难题,贵州省牵头建立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,云南、贵州、四川省按照1∶5∶4的比例共同出资,设立横向生态补偿资金。
合作共治、责任共担、效益共享,三省攥指成拳,推动赤水河水质发生根本性好转。
以生态补偿护河流健康,八大流域双向多元补偿模式成为贵州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生动典范,让保护者得偿、受益者补偿、损害者赔偿的理念,也正从贵州走向更多地方。
作者|魏晓雯 蔡瑶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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